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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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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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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盐酸维拉帕米。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107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可被维拉帕米纠正者除外)。|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有房室旁路通道。|6..已用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中毒的病人。|7..室性心动过速。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显著的血流动力学恶化和心室颤动。用药前需鉴别宽QRS心动过速为室上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发生率在≥1%的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1.5%);心动过缓(1.2%);眩晕(1.2%);头痛(1.2%);皮疹(1.2%);严重心动过速(1.0%)。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恶心(0.9%);腹部不适(0.6%);静脉给药期间发作癫痫;精神抑郁;嗜睡;旋转性眼球震颤;眩晕;出汗;超敏病人发生支气管/喉部痉挛伴搔痒和荨麻疹;呼吸衰竭等。

注意事项

1.低血压:静脉注射维拉帕米引起的血压下降一般是一过性和无症状的,但也可能发生眩晕。静脉注射维拉帕米之前静脉给予钙剂可预防该血流动力学反应。|2.极度心动过缓/心脏停搏:维拉帕米影响房室结和窦房结,罕见导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更甚者心脏停搏,易发生在病窦综合征病人,这类疾病老年人多发。需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3.心力衰竭:轻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如有可能必须在使用维拉帕米治疗之前已由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所控制。中到重度心功能不全者可能会出现心力衰竭急性恶化。|4.房室旁路通道(预激或LGL综合症):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此类病人禁止使用。|5.肝或肾功能损害: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可能不增强维拉帕米的药效,但可能延长其作用时间。反复静脉给药可能会导致蓄积,产生过度药效。如果必须重复静脉给药,必须严密监测血压和PR间期或药效过度的其他表现。|6.肌肉萎缩:静脉给维拉帕米可诱发呼吸肌衰竭,肌肉萎缩病人慎用。|7.颅内压增高:静脉给维拉帕米升高幕上肿瘤病人的颅内压。颅内压增高者应用时小心。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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