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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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石菖、胆南星、僵蚕(炒)冰片、石决明、珍珠(豆腐制)、地龙、天麻、猪牙皂、细辛、红参、黄芪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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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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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642 |
国药准字Z410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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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扶助元气,活血祛瘀。主治肝阳上亢,瘀血阻络,痰浊上扰所致(多因于真元不足,瘀血阻络,并有内风)的中风病人,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半身不遂,或手足拘挛,筋骨疼痛,舌苔薄白,脉弦无力。主要用于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溢血后遗症、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脑动脉硬化等。1.脑血栓形成及脑溢血后遗症,表现为突然昏倒,不省人事,苏醒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口角流涎者,可用本方治疗;2.脑供血不足,口服本方,有一定的疗效;3.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表现为肢体疼痛,遇冷加剧,局部患处皮肤不温,甚则手足拘挛,难以伸展,腰酸,可用本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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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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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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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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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扶助元气,活血祛瘀。主治肝阳上亢,瘀血阻络,痰浊上扰所致(多因于真元不足,瘀血阻络,并有内风)的中风病人,神志不清,语言蹇涩,口角流涎,半身不遂,或手足拘挛,筋骨疼痛,舌苔薄白,脉弦无力。主要用于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溢血后遗症、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脑动脉硬化等。1.脑血栓形成及脑溢血后遗症,表现为突然昏倒,不省人事,苏醒后语言蹇涩,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口角流涎者,可用本方治疗;2.脑供血不足,口服本方,有一定的疗效;3.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表现为肢体疼痛,遇冷加剧,局部患处皮肤不温,甚则手足拘挛,难以伸展,腰酸,可用本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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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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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