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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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糖铝。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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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华辰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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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111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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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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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前一小时及临睡前嚼服。成人,一次1.0g,一日3~4次。疗程4~6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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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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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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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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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口干、便秘。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腰痛、腹泻、眩晕、消化不良、恶心、皮疹、瘙痒、胃痉挛、失眠、嗜睡及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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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和H2-受体阻滞剂合用。2.连续服用不宜超过8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不用。4.甲状腺机能亢进、营养不良性佝偻病人、磷酸盐过少的病人,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