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本品可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 2. 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 3. 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 4. 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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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尿嘧啶。 |
本品每袋含蒙脱石3克。辅料为:一水葡萄糖、糖精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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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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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11 |
国药准字H20000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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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本品可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 2. 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 3. 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 4. 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 |
用于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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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1.成人常用量: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袋(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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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偶见便秘,大便干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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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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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可安全服用本品,但需注意过量服用易引起便秘。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安全服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可安全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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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 本品可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 2. 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 3. 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 4. 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 |
用于成年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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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2.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3.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4.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5.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相当多见。6.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7.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8.长期动脉插管投给氟尿嘧啶,可引起动脉栓塞或血栓的形成、局部感染、脓肿形成或栓塞性静脉炎等。9.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1.本品具有层纹状结构及非均匀性电荷分布,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病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有固定,抑制作用;对消化道粘膜有覆盖能力,并通过与粘液糖蛋白相互结合,从质和量两方面修复、提高粘膜屏障对攻击因子的防御功能;2.本品不进入血液循环系统,并连同所固定的攻击因子随消化道自身蠕动排出体外。本品不影响X光检查,不改变大便颜色,不改变正常的肠蠕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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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用作鞘内注射。2.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而致发第2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3.除有意识地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4.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肝功能明显异常;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明显胃肠道梗阻;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6.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
1.治疗急性腹泻,应注意纠正脱水。2.如需服用其它药物,建议与本品间隔一段时间。3.过量服用,易致便秘,小儿服用时尤其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