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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炎咳灵糖浆

感冒炎咳灵糖浆

非处方药 非医保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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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炎咳灵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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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炎咳灵糖浆
感冒炎咳灵糖浆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主要成分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生产企业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019

国药准字H420211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用。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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