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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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化香树果序(除去种子)、夏枯草、野菊花、黄芪、辛夷、防风、白芷、甘草、川芎。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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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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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63 |
国药准字Z20083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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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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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大蜜丸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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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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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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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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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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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凡外感风寒之鼻塞、流清涕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