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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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枸杞子、茯苓、麦冬、泽泻、五味子、石菖蒲、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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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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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8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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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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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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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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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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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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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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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外感发热、食滞胀满者不宜服用。2.有肝经湿热郁火、眼红、口臭、口舌生疮者慎用。3.本品宜饭后一小时服用为佳。4.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有视疲劳者忌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