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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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枸杞子、茯苓、麦冬、泽泻、五味子、石菖蒲、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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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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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88 |
国药准字Z4102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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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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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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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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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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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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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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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外感发热、食滞胀满者不宜服用。2.有肝经湿热郁火、眼红、口臭、口舌生疮者慎用。3.本品宜饭后一小时服用为佳。4.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有视疲劳者忌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服;4.不宜与抗酸药同服;5.不宜与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