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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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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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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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9 |
国药准字Z20044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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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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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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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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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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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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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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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