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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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柿蒂、大黄、冰片、芒硝、田螺壳(炒)、橄榄核(炒炭)。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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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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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9 |
国药准字Z37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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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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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3次,使用前可以花椒水或温开水坐浴,七天为一疗程或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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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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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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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热通便,止血,消肿止痛,收敛固脱。用于内痔、混合痔之内痔部分,轻度脱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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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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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7.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