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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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化学名称:2-[2-[9-(2-氨基-9H-嘌呤基)]乙基]-1,3-丙二醇二乙酸酯。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4H19N5O4 分子量:321.34 |
环吡酮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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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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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70 |
国药准字H20033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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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及花斑癣,亦可用于皮肤和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及甲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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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剂量 ≥60ml/min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40~59ml/min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 20~39ml/min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20ml/min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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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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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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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除非绝对必要,才可将此药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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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甲癣及花斑癣,亦可用于皮肤和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及甲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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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药理学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主要通过改变真菌细胞膜的完整性,引起细胞内物质外流,并阻断蛋白质前体物质的摄取,导致真菌细胞死亡,对皮肤癣菌、酵母菌、霉菌等具有较强的抑菌和杀菌作用,渗透性强。对各种放线菌、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及支原体、衣原体、毛滴虫等也有一定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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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不得内服。 3涂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应停止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