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颈部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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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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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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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14 |
国药准字Z3602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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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颈部恶性肿瘤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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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单药治疗:盐酸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联合化疗:盐酸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盐酸博安霉素5~6mg/m2+生理盐水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2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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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与酸味食物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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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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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颈部恶性肿瘤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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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6. 用药期间监测肝肾功能;7.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