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连翘、金银花、黄芩 |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国药准字Z10960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咽干喉痒。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口服。4片/次,3次/日。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咽干喉痒。 |
|
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金银花,性寒味甘、气味芒香、既可清风温之热,又可解血中之毒,适用于温病发热、斑疹、咽痛。 黄连味苦性寒,泻心中之余火,清肠中湿热,适用于心火旺盛,肠胃湿热、湿热瘟毒。 连翘性凉味苦,清心泻火,去上焦各种热症,适用于温病初起、头痛、发热、烦渴,以及热毒郁结引起的痈疮肿痛、丹毒、斑疹等。 根据现代药理研究和动物实验证实,这三种中药都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痢疾杆菌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三药合用制成双黄连,可以清热解毒、轻宣透邪,用于治疗风湿邪在肺卫或风热闭肺引起的发热、微恶风寒或不恶寒、咳嗽气促、咯痰色黄、咽红肿痛等症,以及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等。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不宜与乳酶生、酵母菌等到消化酶类药物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