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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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本品每1片中含有以下成份: 乳酸菌(肠球菌Streptococcus faecalis T-110)2mg;酪酸梭菌(Clostridium butyricum TO-A芽孢)10mg;糖化菌(Bacillus mesentericus TO-A芽孢)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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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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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91 |
国药准字J2016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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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各种症状。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及胃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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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5周岁以上、15周岁以下按成人的半量服用。3个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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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栓剂成人每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服用本品的355个临床研究病例中,均无可以认为是由于本品引起的副作用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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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应资料,慎用或遵医嘱。 儿童用药:小儿请在成人指导下用温水溶散后服用。 老年用药: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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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各种症状。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及胃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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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实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²)时,出现雄性生殖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雄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 mg/m²),168 mg/ |
药效药理研究 1.肠内菌群正常化:对患细菌性腹泻的乳幼儿给药后,粪便内菌群检查结果显示:双歧杆菌增加;作为肠内菌群改善指标的厌氧性总菌与嗜氧性总菌数的比率也有增加。 2.共生可提高增殖性:本品的酪酸梭菌和乳酸菌(肠球菌)混合培养时,酪酸梭菌的菌株数比单独培养时约增加10倍。此外,添加糖化菌培养滤液培养时,乳酸菌(肠球菌)的菌株数约增加10倍。 3.共生对肠道的调整作用:本品由于3种活性菌共生,并在人体肠道内增殖,阻止有害菌的生长,从而发挥使肠道菌群正常化的肠道调整作用。 4.共生对病原性细菌的抑制作用:采用连续流动培养方式,对酪酸梭菌和乳酸菌(肠球菌)混合培养时,已确认对病原性细菌如:大肠杆菌、肠炎弧菌、Difficile(梭状菌)、肉毒杆菌、MRSA等有抑制作用。但对双歧杆菌和乳酸菌(Lactobacillus)并不抑制,只维持共生关系;对于沙门氏菌引起的小儿腹泻,构成本品的3种活性菌菌株可通过共生作用对沙门氏菌发挥抑制作用;对于内分泌系统及风湿性疾患造成的排便异常,服用本品后,可观察到双歧杆菌属(Bifdobacterium)菌株增加、产气荚膜杆菌(C.perfringens)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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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颗粒状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
患者在服用本品时应仔细观察,如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