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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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1H—苯并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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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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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86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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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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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 或遵医嘱。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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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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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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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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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