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律;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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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 |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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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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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796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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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律;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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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mg;极量:一次2mg。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3次。静脉注射: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2、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 3、解毒:①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②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4、抗休克改善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5、麻醉前用药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 |
1.用法:口服。2.用量:(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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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高热者禁用。 |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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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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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律;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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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
本品是苯并咪唑的衍生物,该类药物对虫体的β-微管蛋白有很强的亲和力,在很低浓度下就能与之结合,从而抑制微管的聚合,引起虫体表皮或肠细胞的消失,降低消化作用和减少营养物质如葡萄糖的吸收,导致虫体的死亡。本药也可抑制线粒体内延胡索酸还原酶,减少葡萄糖的转运,并使氧化磷酸化解偶联,从而影响ATP的产生。本药对成虫及虫卵均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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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 2、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3、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4、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5、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6、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脑损害,尤其是儿童;②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③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④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⑤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⑥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7、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