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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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金银花、槐花、地榆(炭)、黄芩、大黄。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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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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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2 |
国药准字H2007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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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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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粒,2岁以上如同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粒,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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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减少服药量后可缓解。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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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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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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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用于门静脉高压症,习惯性便秘导致的内痔需配合原发病治疗。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避免饮酒及含酒精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