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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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 N", N'-二乙基-N-(7-氯-4-喹啉基)-1,4-戊二胺二磷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宿聚而成的混合物。辅料为山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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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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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165 |
注册证号H2017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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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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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②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④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2、小儿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②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成人和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每次1袋,每天1~2次,或每天2袋,一次顿服。每袋内容物溶于一杯水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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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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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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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动物研究未证实本药有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目前尚无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方面的临床研究资料。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慎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哺乳期妇女:没有资料显示本品能够进入母乳。本品极少被吸收,因此可以在哺乳期服用。儿童用药:在国外,有已经发表的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的循证医学报告。国内目前尚无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报道。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聚乙二醇4000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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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成人及8岁以上儿童(包括8岁)便秘的症状治疗。儿童应为短期治疗,最长疗程不应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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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心脏病患者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肠道溃疡或穿孔患者禁用;3. 严重炎症性肠病患者禁用;4. 肠梗阻患者禁用;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