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舌红或苔黄等;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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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石膏、麻黄、苦杏仁(燀)、牛蒡子(炒)、射干、瓜蒌皮、浮海石、葶苈子(炒)、车前子(盐炙)。 |
主要成份含舒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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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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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10 |
国药准字H3102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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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舌红或苔黄等;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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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每次6~10毫升;3~5岁:每次10~20毫升;6~14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1.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2.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解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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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用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诞、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黎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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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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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慎用。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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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舌红或苔黄等;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具有上述症候者。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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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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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无汗,咽痒咳嗽,痰白稀薄。3.脾胃虚弱者慎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运动员慎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井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