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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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硫酸软骨素、玻璃酸钠。化学名称:D-葡萄糖醛酸,2-己酰氨基-2-脱氧-硫酸-D-半乳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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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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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H20066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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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角膜炎(干燥型,创伤型,病原型)、角膜溃疡、角膜损伤或其他化学因素所致的角膜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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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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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滴眼液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眼部刺激、过敏反应、暂时性视力模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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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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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角膜炎(干燥型,创伤型,病原型)、角膜溃疡、角膜损伤或其他化学因素所致的角膜灼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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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使用滴眼液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眼部刺激、过敏反应、暂时性视力模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