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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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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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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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4402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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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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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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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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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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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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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