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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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本品每片含醋酸地塞米松0.3毫克。辅料:糊精、卡波姆、硬脂酸镁、维生素B2、二氧化钛、柠檬黄、聚丙烯酸树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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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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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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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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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一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清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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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和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神经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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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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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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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本品仅限口腔使用;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4.本品在口腔内缓慢融化后可咽下;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