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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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本品每支含盐酸萘甲唑啉8毫克,辅料为硼砂,硼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硫柳汞,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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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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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H1202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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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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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滴鼻。成人专用,一次每鼻孔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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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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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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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用于伤风、鼻炎、鼻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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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本品性状发生呢个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