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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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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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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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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野菊花颗粒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主要成分

野菊花。

本品主要成份是石杉碱甲。

生产企业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95

国药准字H10940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本品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常用量为每次2—4片,一日2次,日用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消失。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可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正常人的学习与记忆也有增强作用;本品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按上述用法服用或遵医嘱,不良反应明显时可自行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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