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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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 |
本品主要成份是石杉碱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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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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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95 |
国药准字H2003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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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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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1~0.2mg(2~4片),一日2次,每日量最多不得超过0.45mg(9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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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剂量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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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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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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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本品用于良性记忆障碍,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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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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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请遵医嘱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