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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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三七、八角莲、鼠妇虫、黑蚂蚁、五香血藤、鸡矢藤、大红袍、金荞麦、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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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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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56 |
国药准字Z2008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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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舒肝理气,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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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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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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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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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舒肝理气,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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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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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