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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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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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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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56 |
国药准字Z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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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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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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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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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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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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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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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