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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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醋龟甲、蜜百部、醋鳖甲、煅紫石英、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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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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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818 |
国药准字Z20025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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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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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5g,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g煎汤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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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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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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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咳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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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