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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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川贝母、橘红、姜半夏、赭石、百部、桔梗、紫苏梗、天竺黄、紫苏子(炒)、石膏、滑石、硼砂、冰片、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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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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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818 |
国药准字Z2302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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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肺化痰,止咳降逆。用于肺热咳嗽,喘满痰盛,呕吐身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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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g(一次1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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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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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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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肺化痰,止咳降逆。用于肺热咳嗽,喘满痰盛,呕吐身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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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请遵医嘱使用;2. 过敏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不适,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