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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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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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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清咽六味散
清咽六味散
主要成分

氨基比林。

丁香、石膏、甘草、木香、诃子、玉簪花。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91

国药准字Z150204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理肺,清咽。用于外感咳嗽,失音声哑,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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