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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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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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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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20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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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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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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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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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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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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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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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板蓝根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