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淀粉。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泽泻、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 |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20 |
国药准字Z6202065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复方板蓝根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