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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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为: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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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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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768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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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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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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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本品过敏史禁用。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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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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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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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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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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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孕妇禁用。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