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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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为: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 |
熟大黄,土鳖虫(炒),水蛭(制)虻虫(去翅足,炒),蛴螬(炒)干漆(煅)桃仁,苦杏仁(炒),黄芩,地黄,白芍,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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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大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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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768 |
国药准字Z3702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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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瘀血内停、癥瘕积聚、血滞经闭、产后瘀阻腹痛、跌扑损伤、瘀血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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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口服。水蜜丸3克/次,小蜜丸3~6丸/次,大蜜丸1~2丸/次。1~2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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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本品过敏史禁用。 |
孕妇禁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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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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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瘀血内停、癥瘕积聚、血滞经闭、产后瘀阻腹痛、跌扑损伤、瘀血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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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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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孕妇禁用。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