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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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为: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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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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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768 |
国药准字H2007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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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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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4-8mg,连服5-10天; 2.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100mg,一日3次,或口服500mg,每日1~2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
加入适量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一日6~10g,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日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一日100mg/kg,分2~4次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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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本品过敏史禁用。 |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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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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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少量哌拉西林可自母乳中排泄,使婴儿致敏,出现腹泻、念珠菌感染和皮疹,故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适当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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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及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心内膜炎、化脓性胸膜炎、腹膜炎及下呼吸道、胃肠道、胆道、泌尿道、骨及软组织和生殖器官等感染,妇科、产科感染,恶性外耳炎、烧伤、皮肤及手术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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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
本品为半合成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均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与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奈替米星合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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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孕妇禁用。 |
1.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3.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4.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5.对诊断的干扰:(1)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2)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3)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6.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7.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