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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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班布特罗。化学名称: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8H29N3O5·HCl分子量:403.91 |
本品主要活性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辅料为:无水乙醇、丙二醇、薄荷脑及四氟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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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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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83 |
国药准字H20113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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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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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计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计量建议用5.0mg。 |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一次每鼻孔2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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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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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须任须谨慎用药。另外盐酸班布特罗片可舒张子宫平滑肌,所以可拟制孕妇的子宫活动能力及分娩。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产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但其代谢物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虽在治疗剂量下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仍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与小儿的剂量尚未确立,应慎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需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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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也可用于血管舒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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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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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4. 服用后可能出现心悸、头痛等不良反应,如症状严重应立即就医。 |
1.该药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该药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该药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该药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