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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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班布特罗。化学名称:1-[双-(3′,5′-N,N-二甲氨甲酰氧基)苯基]-2-N-叔丁基氨基乙醇盐酸盐。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8H29N3O5·HCl分子量:403.91 |
本每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缘酸、奶油香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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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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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83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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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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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计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计量建议用5.0mg。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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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震颤、头痛、强直性肌肉痉挛和心悸等,但本药较其它同类药物不良反应为轻。其强度与剂量正相关,在治疗最初1~2周内大多数副作用自行消失。极少数人可能会出现转氨酶轻度升高及口干、头晕、胃部不适等。 |
耳和内耳迷路异常:眩晕,胃肠道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嗳气、贪欲缺乏、便秘:神经系统异常:头早、头痛、嗜睡、易激动、困倦、疲劳、肌张力障碍;精神异常:当使用推荐剂量时,可能出现视幻觉和意识模糊。当药物过量时,观察到了更为严重的不良反应: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尊麻疹、癌痒、红斑、过敏性皮炎等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免疫系统异常:具有相应的实验室和临床表现的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包括哮端综合症、可能影响皮肤、呼吸道、青肠道和心血管系統的轻至中度反应,包括皮疹、尊麻疹、水肿、癌痒、心肺容迫等症状: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字,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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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须任须谨慎用药。另外盐酸班布特罗片可舒张子宫平滑肌,所以可拟制孕妇的子宫活动能力及分娩。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产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但其代谢物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虽在治疗剂量下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但哺乳期妇女仍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与小儿的剂量尚未确立,应慎用或遵医嘱。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需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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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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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 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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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4. 服用后可能出现心悸、头痛等不良反应,如症状严重应立即就医。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儿童过量服药可能导致严重不良事件,服药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事件请立即就医。 4.不得超出推荐剂量或推荐使用时间,因为此类滥用会产生药物心理依赖性风险以及显著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事件。 5.孕妇慎用。 6.痰多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可能会导致右美沙芬的代谢受损。在这些患者中,右美沙芬的排泄可能会减弱,可能需要降低剂量,因此有肝酶活性(CYP2D6多态性)的特定遗传变异患者使用本品请咨询医生。 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服药时应避免同时饮酒精饮料、葡萄柚汁。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