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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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辅料为蔗糖。 |
天竺黄、天麻(制)、猴枣、珍珠、胆南星、僵蚕、冰片、薄荷脑、体外培育牛黄、珍珠层粉、全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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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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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496 |
国药准字Z4402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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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除痰定惊,祛风清热。用于小儿痰多咳喘,发热不退,惊悸不眠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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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岁至四岁一次0.15g,四岁以上一次0.3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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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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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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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
除痰定惊,祛风清热。用于小儿痰多咳喘,发热不退,惊悸不眠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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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体虚久病、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高热不退者应及时就医;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