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风清热,除湿止痒。主治丘疹样荨麻疹,也用于湿疹、皮肤瘙痒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防风、蝉蜕、苍术(炒)、地黄、地骨皮、当归、荆芥、亚麻子、石膏、甘草、木通。 |
泛昔洛韦。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33 |
国药准字H199911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风清热,除湿止痒。主治丘疹样荨麻疹,也用于湿疹、皮肤瘙痒症。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一日1袋,1至4岁一日2袋;5至9岁一日3袋;10至14岁一日4袋;15岁以上一日6袋。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战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5.实验室异常可有ALT、AST增高、血中脂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胆红素增高、白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减低,偶有血肌酐增高,曾有报道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大剂量本品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大鼠和家兔服用本品后对其胎仔发育未见异常,但缺乏人类临床资料,孕妇使用本品需充分权衡利弊。大鼠实验证实本品的前体喷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高于血浆浓度,但是否经人乳分泌尚无定论,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65岁以上老人服用本品后的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率与年轻人相似,但服药前要监测肾功能以及及时调整剂量。 |
|
成分 |
消风清热,除湿止痒。主治丘疹样荨麻疹,也用于湿疹、皮肤瘙痒症。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忌食鲜鱼海腥、葱蒜辛辣等物。若有胃痛或腹泻,可暂停服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本品并不能完全治愈生殖器疱疹,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7.药物过量,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有助于消除本品。 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