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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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艾纳香油、大果木姜子油、薄荷脑、甘草酸单胺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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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宏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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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70 |
国药准字Z2002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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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苗医:宋宫证。蒙嘎宫昂,来罗拉米。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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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粒,一日1~2次。 |
喷患处,每次适量,一日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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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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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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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苗医:宋宫证。蒙嘎宫昂,来罗拉米。中医:祛风解毒,消肿止痛,清咽利喉。用于风热所致咽痛、咽干、咽喉红肿、牙龈肿痛、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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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