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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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氯霉素2.5毫克。辅料为甘油、玻璃酸钠、乙二胺四醋酸二钠、硼砂。防腐剂(苯扎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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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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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56 |
国药准字H4402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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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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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肺炎:一次0.75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0.375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或遵医嘱。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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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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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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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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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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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本品为氯霉素类抗生素。在体外具广谱抗微生物作用,包括需氧革兰阴性菌及革兰阳性菌、厌氧菌、立克次体属、螺旋体和衣原体属。对下列细菌具杀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对以下细菌仅具抑菌作用: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伤寒沙门菌、副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下列细菌通常对氯霉素耐药: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粘质沙雷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肠球菌属。本品属抑菌剂。氯霉素为脂溶性,通过弥散进入细菌细胞内,并可逆性地结合在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上,使肽链增长受阻(可能由于抑制了转肽酶的作用),因此抑制肽链的形成,从而阻止蛋白质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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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