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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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凝胶含异维A酸0.5mg与红霉素2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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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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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805 |
国药准字H2008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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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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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使用前先将患处清洁干净,取适量本品涂抹于患处,一日1次或2次,可在早晨或睡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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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本品可能产生刺痛、灼热、刺激,用药部位可能产生红斑、脱皮现象,这些局部症状随着继续用药将会自动消失,如果出现严重的刺激作用,应当暂时停止用药,等刺激反应减轻后再继续用药,如果刺激反应持续出现,应停止治疗,治疗终止,刺激反应将得到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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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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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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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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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避免与口、眼睛、粘膜和破损或湿疹皮肤接触,用于敏感部位的皮肤如颈部应谨慎,本品可增加对光的敏感,应避免或尽量减少故意的延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或太阳灯光下。与其他外用药合并使用应慎重,因为可能会产生累计刺激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