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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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五氟利多。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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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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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1 |
国药准字H3302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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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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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1-6片,一周一次。宜从每周0.5-1片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0.5-1片,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1.5-3片,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0.5-1片。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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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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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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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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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
用于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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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
本品具有调节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及内分泌平衡障碍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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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