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主要用于治疗轻度、中度高血压,对肾性高血压、糖尿病性高血压有较好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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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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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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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623 |
国药准字J2017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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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主要用于治疗轻度、中度高血压,对肾性高血压、糖尿病性高血压有较好的疗效。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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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一次一片(2.5mg),每日一次。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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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低钾血症。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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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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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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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高血压。主要用于治疗轻度、中度高血压,对肾性高血压、糖尿病性高血压有较好的疗效。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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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 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 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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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注意及时补钾。 2.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3.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4.糖尿病时可使糖耐量更差。 5.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6.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7.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8.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