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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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脂80、聚乙二醇-400、浓薄荷水、乙醇、糖精钠、色素和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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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南粤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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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852 |
国药准字H109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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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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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漱口。一次10-20毫升,早晚刷牙后含漱,5-10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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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它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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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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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送急诊处理。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的甲硝唑口服后吸收良好,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在乳汁中浓度与血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有致癌、致突变作用,并且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有毒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本品,且应特别注意不要误吞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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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于牙龈炎、冠周炎、口腔黏膜炎等引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口腔黏膜溃疡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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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为抗菌药。其中所含葡萄糖酸氯己定为广谱杀菌剂;甲硝唑具有抗厌氧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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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个疗程。 2.含漱时至少在口腔内停留2-5分钟。 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 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