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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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乙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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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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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国药准字H20010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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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预防:在年满1岁的儿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对照研究中,发现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预防不同亚族A型流感病毒传染引起的症状和体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应,服用本品的个体对自然发病或接种仍会持续免疫反应,但这以后接触相关抗原病毒,有保护作用。在感染暴发期间服用后,2~4周的时间内有预防作用。超过6周,其预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论证。 2.治疗:在人群中确认或怀疑A型流感时,有病毒感染症状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现A型流感病毒症状48小时内服用本品,能减少发烧持续的时间和减轻全身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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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
本品为口服制剂,用法与用量如下: 1.成年人和儿童的预防用药: 成年人:本品推荐给成年人的剂量是0.1g(1片),每日二次。对于严重的肝功能不全、肾衰竭(Crcl10ml/min)患者及中老年家庭护理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0.1g(1片)。目前,还没有多剂量的数据可以证实对于肾或肝损伤的受试者是安全的。因为在多剂量期,金刚乙胺的代谢物有可能积累。对任何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该监视其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剂量。 儿童:对于10岁以下儿童,本品每日一次,每次5mg/kg,但总量不超过0.15g(1片半)。对于10岁或以上的儿童,用量与成年人一样。 2.成年人的治疗用药:盐酸金刚乙胺对于成年人的推荐剂量0.1g(1片),每日二次。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肾衰竭(Crcl10ml/min)和老年人家庭护理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0.1g(1片)。目前,还没有多剂量的数据可以证实对于肾或肝损伤的受试者是安全的。因为在多剂量期,金刚乙胺的代谢物有可能会积累。对任何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监视其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剂量。在出现A型流行性感冒的症状和体征时,服用本品越早越好,在48小时内服用本品治疗效果更好,从症状开始连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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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1.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1)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谷氨酰转移酶(y-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食欲不振,腹泻. 2、神系统障碍:神经过敏,失眠,集中力差,头晕,头痛,老年人步态失调. 3、其他;无力,口干 以上不良反应在继续用药后均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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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可在判断认为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性时使用,怀孕期间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尚缺少中国儿童服用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起始剂量为150mg/日.增量时,应充分观察患者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有实验证明本品对于动物可产生致畸影响和非致畸影响,因此,只有能够证明服用本品对母子的益处大于坏处时,才能在妊娠时考虑使用本品。在动物实验中,大鼠授乳期间服用金刚乙胺,对幼鼠有负面影响。金刚乙胺在鼠乳中以剂量依赖方式被浓缩:服用金刚乙胺2~3小时后,在大鼠乳液中的浓度为血清中2倍。因此,对于哺乳期妇女,只有能证明服用本品对母子的益处大于坏处时,才能考虑使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用于预防儿童A型流行性感冒,治疗儿童流感症状的安全有效尚没有建立。对于1岁以下的儿童,本品的预防性研究还未完成。因此,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的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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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预防:在年满1岁的儿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对照研究中,发现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预防不同亚族A型流感病毒传染引起的症状和体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应,服用本品的个体对自然发病或接种仍会持续免疫反应,但这以后接触相关抗原病毒,有保护作用。在感染暴发期间服用后,2~4周的时间内有预防作用。超过6周,其预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论证。 2.治疗:在人群中确认或怀疑A型流感时,有病毒感染症状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现A型流感病毒症状48小时内服用本品,能减少发烧持续的时间和减轻全身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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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打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二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同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5. 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