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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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五肽。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地黄、熟地黄、川穹、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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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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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621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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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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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或溶于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慢速单独滴注。一次1支,一日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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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和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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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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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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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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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