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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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鸟嘌呤。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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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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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40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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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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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日每公斤体重2mg或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5-7日为1疗程。如4周后临床未见改进,白细胞未见抑制,可慎将每日剂量增至每公斤体重3mg,维持量每日每公斤体重2-3mg或按体表面积100mg/m2。小儿常用量:可参考成人常用量。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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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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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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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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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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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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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用药期问应严格检查血象;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孕妇慎用。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