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鸟嘌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
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40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日每公斤体重2mg或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5-7日为1疗程。如4周后临床未见改进,白细胞未见抑制,可慎将每日剂量增至每公斤体重3mg,维持量每日每公斤体重2-3mg或按体表面积100mg/m2。小儿常用量:可参考成人常用量。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临床上可单独使用,也可同阿细胞昔、长春新碱等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本品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用药期问应严格检查血象;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孕妇慎用。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