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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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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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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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29 |
国药准字H3202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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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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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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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油腻食物。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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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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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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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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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慎用。 |